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统一部署,2011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级别设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三个级别,具体设置及专业代码如下: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名称 |
40. 物 业 管 理 师 |
4、考全科 |
01、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3、免一科 |
01、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2、免2科 |
01、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考级别3的考生(仅限附件2中2人),实行现场报名,请考生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考级别4或级别2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选择本人档案关系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报名点(市直单位的人员选择市直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由单位统一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到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确认、网上缴费手续。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资格审查,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组织,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关系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报名,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
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老考生须提供2010 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证明》1份见附件3;
6、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
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六、其他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符合报考级别3的考生(附件2中2人)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准确选择报考级别和科目。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准确地提交本人的报考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五)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条件,按时完成报名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1年潍坊市可报考物业管理师级别3人员名单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证明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