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根据《纲要》要求,未来五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纲要》表示,在未来五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5亿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2亿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2.6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亿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普遍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70%。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8亿张,覆盖60%人口。
作为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纲要》设定的目标还有: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56亿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800万人左右,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0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38︰52,从事研究开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达到200万人年,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3人年。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科学分类制度基本形成,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军转安置政策制度逐步完善。
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 80%。中国特色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实体化基本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