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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代工厂中毒门善后难 专家质疑代工连责问题
2011-07-07 08:26:58 阅读量:833 来源:昌乐人才网 作者:昌乐人才网 昌乐信息港人才网

  在享受代工厂员工辛苦劳作成果的同时,跨国公司们该不该就员工劳务问题承担相应责任?苹果代工厂中毒事件让代工连责的法律问题再次走进公众视野。

  至6月中旬,备受关注的苹果代工厂员工中毒事件中的员工,已陆续从企业离职。

  苹果代工厂商——苏州联建科技多达137名员工正己烷中毒事件被曝光后,这些中毒的员工受到了外界广泛关注。尽管联建科技进行了相关赔偿,但是苹果公司作为与此事休戚相关的上游客户,却始终没有拿出相应的姿态,有关代工连责问题的法律探讨也进一步浮出水面。

  一直以来,对于代工厂商的规范问题,是劳务问题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由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从法律上看,员工与上游品牌之间并无关联。但实际上,正是他们的辛苦劳作才造就了那些跨国公司的巨额利润。那么,在享受了他们的劳动成就之后,该不该就他们劳务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就成为核心争议之一。

  联建科技员工中毒事件就是这样一个样本。

  中毒事件余波难了

  “身体状况现在还是不好,手脚麻木、身体疲劳等情况现在还有。”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联建科技中毒员工贾景川表示。尽管苹果公司早在去年初发布的“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中表示,联建科技的中毒员工均已得到治疗。但实际上,对于是否“治愈”,员工和企业之间分歧较大。

  6月初,包括贾景川在内的一批中毒员工自费前往北京检测。此前,联建科技已请多地的职业病专家为他们做过检测,后期的检测结果显示,中毒员工绝大多数已经“痊愈”。

  “北京的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了,我还是有问题的。”贾景川告诉《法人》记者,至于为何苏州的检测结果和北京不一致,贾景川表示里面牵扯到一些问题,自己也不好说。不过他表示,由于与企业在治疗方案上存在分歧,目前中毒员工大部分已选择离职,137人中仅剩10余人未离职。

  “公司的治疗方案是让我们做做康复运动,然后去医院看看心理咨询,但我们感觉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这样的治疗。”贾景川说,中毒员工也向公司反映了该情况,但公司并未采纳他们的意见,为了自身的健康,他们只能选择离职。

  当然,联建科技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责任,除前期的治疗之外,离职员工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每人还获得了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一次性补偿金。贾景川为9级伤残,几项相加共获得13万元补偿。

  与早前曝出的联建科技逼迫中毒员工离职不同,此轮离职均为员工自愿,且企业没有再要求员工签订免责协议,并表示之前签过的免责协议也作废了。企业及工会负责人还对这些员工进行了挽留,但被员工婉拒。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叶明欣是一直关注此次“中毒事件”的专家之一。她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认为,职业病与一般意义上的工伤不太一样,此次苹果代工厂中毒事件一共涉及了137名员工,他们中的很多人若想身体状况恢复到中毒以前,通过药物治疗的希望已经不大。

  “他们现在诊断下来都是9级伤残、10级伤残,这样的诊断将是终身的,跟我们平时所说的‘治愈’概念不太一样。”叶明欣告诉《法人》记者,这也是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中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跟工伤是放在一起的,员工往往在离职的时候会获得单位的一次性补偿金,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双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员工很难再维权。

  沉默的苹果

  生产可以外包,责任能不能也全部外包?——这是很多专家对于代工连责问题的质疑。

  苹果公司应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中毒员工们的诉求,中毒员工曾多次表示,希望苹果公司承担起一定的责任,尽管并未提出明确的责任范围,但是起码的姿态总是要有的。

  尽管苹果公司有专门针对供应商的“行为准则”,并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但这样的准则能否完善执行,尚存争议,至少在联建科技此次中毒事件中,行为准则显然失了效。

  实际上,外界一直对于联建科技使用正己烷一事苹果公司是否知情,存在质疑。跨国公司对于代工厂整个的生产流程是有非常深入的控制的,联建科技作为苹果最大的触摸屏代工厂商,苹果公司甚至派有驻厂员工长期驻在工厂。像更换正己烷材料此类加工工艺的改变,有可能会对苹果公司的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一般都需要经过苹果公司驻厂代表的审核。

  “我们也看到了一些资料,自从使用了正己烷以后,联建科技的良率从原来的40-50%一下提高到了90%,这样一个很大的提高,苹果公司表示自己不知道代工厂开始使用正己烷,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叶明欣表示。

  中毒事件发生后,贾景川等中毒员工就一直在通过各种渠道向苹果公司反映情况,希望其承担责任,但没有得到有效的回应。

  “在一些环保组织的帮助下,我们向苹果亚洲区、苹果中国还有苹果公司总部都进行过呼吁,一是希望他们监管这些代工企业,二是希望他们给中毒员工提供治疗。”贾景川对《法人》记者表示。

  今年2月,苹果中国的代表曾到过苏州,并在联建科技工厂内与中毒员工进行了接触。当时从35名中毒员工中随机抽取了7名,然后逐一会见,贾景川也是参与会见的员工之一。

  “他们询问了我们现在的身体状况,公司的管理制度,以及我们有哪些希望向苹果公司诉说的问题等。”贾景川说,当天晚上苹果公司代表表示将把中毒员工的诉求翻译成英文后发给苹果美国总部,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音讯。

  为了解苹果公司对此事的立场,《法人》记者按照苹果官网上的媒体联系方式向苹果中国发去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代工连责制度待完善

  实际上,苹果公司一直都没有否认自己的代工厂联建科技部分员工正己烷中毒的事实。2010年2月15日,苹果公司发布2010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还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致残员工。

  在报告中,苹果公司承认,其供应商苏州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正己烷中毒事件,100多名员工陆续住院治疗。但报告认为,这些员工已经得到治疗,大部分已经返回工厂工作。这与中毒员工事后的表述大相径庭。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代工连责问题并无明确规定,苹果公司的沉默理论上并不违法,但却有违社会责任与苹果公司多年积累的声誉。像苹果公司这样声望在外、盈利颇丰的企业,如果也在担责问题上模棱两可、推脱敷衍,实非良策。

  “就本次中毒事件中的特定事实来看,苹果公司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叶明欣表示,苹果公司不仅涉嫌对中毒员工侵权,在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也存在很大问题:一方面向社会宣传自己的社会责任标准是多么的高,但事实上又没有做到。

  叶明欣表示,过去国内更多的是强调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但社会责任是区别于一般法律责任的,更多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而非法律约束。

  苹果公司的外包模式颇具代表性,许多知名跨国公司都广泛使用外包模式,涉及中国国内大量的代工厂及大量员工,那么在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许多员工的职业病风险就成一个很大的问题。

  “目前国内对于跨国公司连带责任的法律追究体系还是很不完善,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虽然要求跨国公司不能把外包下发给没有职业病预防条件的企业,但这样的规定是比较笼统的,没有细化到跨国公司和代工厂之间的一种责任关系。”叶明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