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部署养老保险工作
2011-07-14 0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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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乐人才网 作者:昌乐人才网 昌乐信息港人才网
近日,我县《社会保险法》正式开始实施。这部法律的实施,将我国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问题统一到一部法律之中,为促进城乡一体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提供了法治保障。
今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新一代就业者中独生子女占很大比例,独生子女异地就业后父母异地养老看病的情形不断增加,退休职工医保关系的跨地区转移已成为人们呼声较高的尚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社保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