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拟于今年9月在全国集中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通知强调,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公正的相关规定,杜绝“内部招录”、“人情招录”等现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重点是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通知指出,各地要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加强岗位信息收集,采取现场和网络、常规和专场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至少要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并在招聘现场设立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权益维护等服务平台。
通知提出,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要收集、审核、发布一批符合要求的就业见习岗位,通过网络、现场或其他方式开展见习岗位对接活动,将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到相应的见习单位进行见习。
通知强调,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各地在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不得设置民族、性别、年龄、户籍等限制性条件,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公正的相关规定,杜绝“内部招录”、“人情招录”等现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