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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今年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已支出1.32亿
2015-12-15 10:24:17 阅读量:2460 来源:昌乐人才网
    齐鲁网 12月14日讯(昌乐台  杨宁 王瑞华 赵静)12月13日,记者从昌乐县社保中心了解到,昌乐县实施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两年多以来,已有420多名参保职工被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负担,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险对于群众治病的保障能力。   据昌乐县社保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一科科长郎宁介绍,2013年,昌乐县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1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40万元的基础上,又建立了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   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是指,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累计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度潍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再报销70%,报销限额为50万元。这样,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最高可报销限额100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昌乐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已支出1.32亿元,其中大额医疗保险支出967万元,重特大疾病已报销金额700多万元。“例如,我县一位市民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达到限额10万元以后,就自动转入了大额医疗保险,超过支付限额40万元以后,又通过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报销了20多万元。这样,就有效避免了病人家庭‘因病致困,因病返困’情况的发生。”郎宁说。   

    随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实施,昌乐县形成了覆盖群众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保率、保障水平、综合报销率的不断提高,有力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越来越多的人撑起了民生“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