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潍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现发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潍坊市常住户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潍坊市潍城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5、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5月8日至9日共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潍城区委党校(潍坊市北宫西街河口路5号)。联系电话:8188538。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介绍信(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交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除不限专业的岗位外,所报专业须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能跨专业报考。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3: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请于5月13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2010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原报名地点及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加分: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按省里的有关规定实行加分。此类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同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经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公示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6日。有重复加分因素的,只取一项最高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录用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原报名地点及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对象。若仍有不合格者,经研究,再从应聘同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原报名地点及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派遣、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择业期内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的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进行监督。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考试咨询电话:0536—8188538
考试信息查询网址: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icheng.gov.cn/)
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