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超《劳动法》规定极限1倍
坐上出租车,司机热情的介绍起当地的情况,当问及利源铝业时,司机表示,工厂在当地以压榨工人而闻名。“那里的工人跟坐牢一样,太受剥削了,听说老板上市了,这都是赚的工人的血汗钱啊!”
事情真的如此吗?记者在利源铝业的厂区附近找到了几位下夜班的工人,据他们介绍,利源铝业实行两班倒,12小时一班,早班从早7点到晚7点,晚班从晚7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每10天一轮班,每班的吃饭时间为15分钟。当问及有没有双休时,工人们表示,别说是双休,这里一年四季什么假都没有,只有家里有红白喜事时才可以请二天假回家。平时生个小毛小病什么的一律不准请假。
我国法律对限制劳动者超时劳动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 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修订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为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劳动法》第六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在利源铝业,《劳动法》形同虚设。按照计算,这里的工人平均每月的工作时间既然高达360小时,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1倍。那么,有没有人提出过异议呢?工人表示:“我们哪敢提,这里老板说了算,提意见就走人,我们只能忍。很多受不了的工友干不了几个月就走了”
那么,每月工作360小时的一线工人收入如何呢?一位工人告诉记者,上个月他拿了1500块钱,这已经算是多的了。而利源铝业招股说明书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用于支付员工的人工费为435万,仅按生产工人672人算,人均月工资不过1072元。
董秘,晚8点半“我已经休息了”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讲话时说:“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家把工人体面劳动抛在脑后的利源铝业,竟然是辽源市优秀企业。2009年7月9日,辽源日报曾用大篇幅进行过报导,记者在文章中找到这么一段话:“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管理,做好福利保障。员工工资按时发放,实行8小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补助制…………公司建立工会组织,每到重大节日时,举行庆祝活动,提高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使整个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一位工人告诉记者,他看过这篇报道,看完后只觉得自己很悲哀。
当晚8点半,记者拨通了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张盈盈的电话,就采访到的情况进行求证。电话那头,张盈盈态度冷淡的表示,现在是休息时间,她已经休息了,不接受采访。记者估计,张盈盈应该实行的是上述报道中提及的8小时工作制。而据知情人介绍,张盈盈是董事长夫人的亲戚。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该更具社会责任感和规范性,由此看来,利源铝业不仅离上市公司的标准很远,甚至达不到规范公司的一般要求。而业内人士也表示,利源铝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型企业,产品的主要定价为“基本铝材+加工费”。即使这样压榨工人,公司的毛利率也不过16%,达不到行业平均值,其公司的投资前景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