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养老保障制度包括四项:(一)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三)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只要是北京户籍的城乡居民,不在企业职工养老、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覆盖范围之内,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个人缴费账户累积本息的按月返还,政府每月补贴280元的基础养老金;(四)福利养老制度,对于不在上述三项制度覆盖范围内即没有任何社会养老保障的6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女性城乡居民,政府每月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
据介绍,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了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新模式,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建立了城乡统一、标准一致的老年保障制度,城乡65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实现了老有所养。
2007开始,北京市加快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民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7年底的100元左右提高到400元左右,大大调动了农民参保积极性。从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老年保障制度,由财政出资对60岁以上无养老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性养老金。2009年1月起,北京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率先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
截至2009年底,全市有162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农民参保153万人,与2007年底相比,农民参保率由36.6%提高到90%.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职工和居民两大相互衔接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参保人员达到1163.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