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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工一个月内不签合同 职工可索两倍工资
2010-12-03 15:04:33 阅读量:707 来源:昌乐人才网
又到一年招聘黄金期,不少市民跳槽,选择更好的事业起飞点,高校毕业生也陆续走上工作岗位。不少市民表示,各项劳动法规太多,而且很多看不懂,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本报独家专访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为市民维权支招。

  劳动合同应在一个月内订立

  小孙是我市一家文化公司的职员。进入公司之后,公司一直以见习期为名拒绝与小孙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说要三个月试用期结束之后才跟我签合同,万一到时候,他把我直接炒掉怎么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孙所在的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小孙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只能在劳动者工作前、开始工作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内,小孙所在公司以试用期为借口拖延签约是违法的。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待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市民也遭遇到单位拖延签订合同的情况,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按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

  辞职时单位要一次性支付工资

  如果市民想辞职,那么就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假如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是要向单位赔钱的。

  有些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些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等情况。

  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市民如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不少市民担心辞职与单位“撕破了脸”,离职时会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做好交接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如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