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多年来一直受到关注,其解决之道,也众说纷纭。
目前企业养老退休金相对较低,但应该说,近年我国社保养老的跨越式发展令人瞩目。但问题是,目前我国养老体制是分割式的,企业参加社保,机关单位则是福利式的。机关单位的养老待遇主要与退休时的身份有关,社保养老待遇则与身份无关,而与缴费有关。如此“双轨”制度下,难免产生养老金的明显差距,特别是一些过去从机关单位转到企业工作的,感受尤为强烈。
要解决当前养老“双轨制”的矛盾,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解决“公平感”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使企业退休待遇有更大的提高。
从“公平感”来看,首先需加快探索养老保障体制并轨的步伐,打破机关单位退休待遇与身份挂钩的习惯做法。事实上,以身份与养老金挂钩,对机关人员也不全是好处。比如,一个人长期在机关工作,身份发生变化,或者跳槽到企业工作,原来在机关工作隐含的待遇必定受到影响。比较好的办法,是将这些隐性权益显性化,参加统一的社保,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增设合理的“职业年金”作为补充,未来退休的待遇提高量化折算到在职缴费上,并且可以跟着人走,将来待遇同样按缴费多少、缴费时间计算。事实上,很多地区公务员的医疗改革,就按这一思路操作的,即统一参加职工医保,再由财政出资增加“补充保险”,原待遇并没有降低,但过去公费医疗很多弊端却迎刃而解。
从提高企业退休待遇水平看,则需要多渠道大力提高企业养老待遇水平。这既需要加大财政等投入,总体提高社保基本养老金水平,又特别需要大力发展补充养老。通过“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形式,经营好、效益高的企业,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储存到职工将来的退休待遇中,退休时待遇就不会比机关差。
这样,原来在机关工作的,流动到企业中,过去工作的年限已体现在自己的“职业年金”中,不会感到吃亏;而在企业工作的,也不仅关注现在的待遇,还关注“企业年金”等未来的养老水平,并据此安排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流动意愿。
养老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这种探索,是进一步加快步伐的时候了。